国内旅游动态 分类分类下拉图标

内蒙古职工文旅消费新政出台 促进文旅市场高质量发展

发布日期:2026-01-29 浏览次数:

近日,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与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联合印发《关于释放职工消费潜力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通过拓展职工文旅消费权益、丰富职工文旅活动、加强消费保障等措施,进一步激发职工文旅消费活力,助力内蒙古自治区文旅市场高质量发展。

《通知》明确,将支持基层工会使用会员会费为职工统一购买“内蒙古文旅一卡通”、盟市文旅年卡等景区年票,并鼓励发放工会消费券,用于职工购买文创产品、旅游商品及观看文艺演出。同时,全区景区、文博场馆、剧院等文旅场所将每月设立“工会会员日”,对持卡会员推出专属折扣、优先体验等特惠服务。鼓励各地依托“北疆工惠”App等数字化服务平台,整合非遗文创、酒店民宿等优质资源,开设工会会员文旅消费专区,扩大文旅产品消费。

丰富文旅活动方面,《通知》鼓励基层工会每年开展不超过4次的春秋游活动,并细化经费标准:一日游人均不超过300元,两日游人均不超过900元。此外,工会每年还可组织一次全员性文体活动,并将会员会费使用范围扩展至观看电影、演出及购买文创产品等领域,满足职工多元化文化需求。

为提升文旅服务品质,内蒙古将积极引进国内外优质文艺演出,持续打造夏冬那达慕、中俄蒙国际冰雪节等品牌活动,为职工提供高水平文化盛宴。还支持盟市、旗县两级工人文化宫常态化开展“文惠职工”演出、职工文艺汇演、艺术培训等活动,同级工会在场地租赁使用过程中给予支持,助力阵地功能升级。

在保障机制上,《通知》倡导文旅企业与相关行业推出面向工会会员的加油、餐饮、交通等配套优惠,同时强调落实带薪休假制度,鼓励职工错峰出游。围绕劳动节、暑假、国庆节、寒假等重要时间节点,在高速公路服务区、交通枢纽、工会服务阵地等重点场所,集中开展文旅资源展示、优惠政策宣讲等活动,吸引职工及群众参与。并通过全媒体矩阵加强政策宣传,营造职工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。

此次《通知》的出台,是内蒙古落实国家提振消费行动、响应自治区“1571”工作部署的重要举措,旨在通过政策引导与资源整合,进一步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,为内蒙古自治区文旅产业注入新动能。